港影: 郭富城怎么敢如此接戏?

  • 2025-07-22 03:19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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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文字中证道。——唐泪

笔者翻阅过很多演员的作品目录。

得出来一个粗浅结论。

即便放眼整个香港乃至华语影坛,以个人电影作品而论,郭富城或都是唯一一个,小众电影能占比个人作品数量约五成的演员。

他在商业电影与小众电影之间,反复横跳。

绝对独具一格。

一开始,他当然其实也没有什么规划。

从《飞越危墙》、《西环的故事》和《逃学英雄传》,到《童党之街头霸王》、《危险情人》、《笑侠楚留香》及《伦文叙老点柳先开》等等,作为电影圈新人,公司接什么戏,自己就得去演什么戏,还不够资格去挑。

幸好碰上一部《赤脚小子》,才不算虚度时日。

这部片品质很高。

郭富城则不但尽显表演功底的扎实与身手的利落,更展露了自己强大的共情力与表演上的爆发力。

已可见一代巨星的影子。

后来他解决了合约纠纷。

不但得到了自由身,更有小美成为了“幕僚”。

当一个“文艺”气质的经纪人,撞上一个各种天赋都满点的艺人,未来就具备了“天马行空”的想象力。

笔者曾见到有人说,“如果不是小美,郭富城做不了天王。”

这句话倒置了本末。

郭富城是天生偶像,没有人能阻止他大放异彩,而他也于小美成为他经纪人之前,就走上了王座,这是实力使然。

但小美很早就是他挚友。

据说还在微末时候,郭富城就在小美的建议下,去上过音乐课。

当时不见得有什么回响,但到得后来,被“赶鸭子上架”走进录音室的时候,这场经历,应该还是给了他些许“底气”。

再当二人“结盟”,确实就能量惊人。

而究竟有何变?

本文只论电影。

记得郭富城曾经讲过,所有剧本递过来,小美会先预审。

这等同一道“过滤”。

作为一个商业偶像型演员,肯定要考虑“赚钱”,不然根本都无法立足,这毋庸置疑。

但很显然,郭富城与小美却似乎“反其道而行”。

他们几乎从来不接拍诸如古惑仔、轻喜剧、无厘头,又或者单纯打打杀杀、爆炸、追车或枪战等传统“爆米花”商业片。

反而要么青睐小众、现实和文艺题材电影,要么挑选商业类型片中的创新之作。

前者拍起来轻松,也颇方便“刷票房”,后者则更多倾向艺术和演员个人情怀的满足,但若拍得多了,对演员商业价值影响很大,所以一般演员都只会偶而为之。

而他们究竟怎么敢的?

郭富城其实是一棵“超级摇钱树”。

笔者早前讲过,此人从来不需要为片酬拍戏。

仅出道几年,其某个年度的个人写真集版税收入,就轻松超过了三部电影的片酬,而彼时其片酬已经大约在两百万左右。

不要小看这个数字。

直到新世纪初,不考虑双周一成和李连杰,香港顶级偶像演员的片酬,也才仅四、五百万。

他唱片也一直卖得,演唱会票房一直居于整个港城的头部,此外更是名副其实的“广告天王”,从出道开始,就被国内外各大品牌厂商“生扑”,数十年都不曾间断。

这当然是个得天独厚的优势。

其他演员就很难比。

顺便说一件事。

大概在2003年左右,开始有媒体集中火力,写他“谷底王”。

目的不明,但起因很简单。

自2001年的《浪漫樱花》之后,他连续有两年时间,没有新电影上映,也恰逢全慢歌的大碟《空手道》似乎不太受欢迎。

各种传言甚嚣尘上。

比如若笔者没记错的话,昔年曾经有一个“小美带郭富城疯狂扫货以示财力”的八卦新闻。

但如果当真了解郭富城,就该知道,自2000年开始的几年时间里,就有从百事、富士胶卷、美特斯·邦威,到喜得龙、舒适堡、无限美洗发水、法国娇韵诗、与狼共舞、美由奈、名人牙膏、浪琴和万年青等大牌代言在身。

更创下拍一个广告片两百万美元的天价酬劳。

数年后来自美国的一个榜单,更将他排在了亚洲歌手财富值的第一位,连小天王周杰伦都被他远远抛下,四大天王阵营只有张学友与他一起上榜,也不但财富值仅其半,排名更差了近二十名。

他确实招人嫉妒。

来看看二人怎么接戏。

自1995年迄今,包括待映的《内幕》和《你爸是鸽王》,他总共接拍电影四十五部,可剔除《梦想合伙人》和《九龙城寨之围城》两部友情客串作品。

其中小众电影二十三部,商业电影数量反而要少三部。

这意味着什么?

小美就如一道“铁门槛”,完全不顾虑“赚钱”和票房问题,将那些肤浅、粗陋的爆米花剧本,无情过滤,也优先考虑小众、现实和文艺题材剧本,或偶有失手,也难免有人情因素,但总体来讲,她的把关,绝对严苛且尽责。

以此为基,郭富城则可尽兴追求表演的难度、专业能力的打磨与突破,并兼及题材的创新、作品的品质与现实意义。

其次才是商业偶像的价值实现。

大略如此。

郭富城之所以敢如此接戏。

一方面与他“超级摇钱树”的本领有关,这让他有底气,另一方面则来自艺术层面的追求与支撑,这让他敢“赌”上职业生涯的沉浮,去沉淀并打磨自身。

而这一主、一次。

知易行难。